医疗器械采购合同(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疗器械采购合同1甲方:文山民族天使医院
乙方:文山州天天一泉有限公司
就乙方给甲方提供医疗设备合同一事,经甲、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配置
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设备名称: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多普勒彩色B超); 产 地:中国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有限公司;
型 号:Apogee3500;
数 量:1台
配 置:
1.本套机型设备必须具有可扩展功能(系统配置需本生具有:6个探头使用功能以上、其中主要包括心肌探头使用功能及三维探头使用功能)
2.首次购买探头配备有:原装配置三个正常探头(腹部探头、阴道探头、小器官功能探头)及一个三维容积探头;(探头要求应是本台机型的原装配备的最高探素);
3.配置一套本机型的工作站(系统、电脑、打印机、工作台)
二、交易价款:
根据以上配置要求成交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22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
首先: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柒万元正(70000.00元)设备购买定金;代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使用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甲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甲方需支付乙方人民币:肆万元正(40000.00元),余款人民币:壹拾壹万正(110000.00元)甲方需在验收合格报告签订之日起计算6个月内完全支付给乙方。
四、交货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17日内,本套设备务必在本院安装调试使用。如逾期到达或不能到达,乙方需将定金完整退还甲方、并需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正(20000.00元);
五、交货地点:文山民族天使医院;
六、设备到货乙方务必提供安装与培训(免费);
七、售后服务:按乙方与厂商签订合同进行制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进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医疗器械采购合同2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产品:
二、以上产品包含运费。
三、结算方式:
款到发货,甲方以现金支付或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乙方收款账号:
四、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性能、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乙方承诺,其售予甲方的商品皆为正品行货。如果发现乙方向甲方销售假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一切赔偿、罚款等,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乙方承诺,其售予甲方的商品符合在产品安全、质量等方面的相关国家规定与标准,并具有相关的产品质量认证。如果发现乙方的商品部分存在质量问题,乙方需免费为甲方退换合格商品,并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完成退换;
乙方承诺,其售予甲方的商品都带有中文说明、产品合格证及保修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产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规定对将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完善的保修服务,对于无法维修好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合格品进行退换。
六、交货: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七个工作日内发货。
七 、运输方式:
乙方委托物流发货到甲方所在地,并在发货当日将发货单传真至甲方(应注明型号、数量等),甲方凭收货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提取货物。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一方发生的违约行为按国家相应法律承但责任。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七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
十、仲裁与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双方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由双方人民法院审理。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合同在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内容,需经双方同意,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医疗器械采购合同3甲方(采购单位):
电话:
乙方(供货单位):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大埔县政府采购中心第 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免费配送物品: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保证是原产地生产的原装产品,否则按退货处理。
3、物品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三次以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公司负责更换同类新的物品。
4、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免费保修等服务,免费保修期限 ;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5、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物品保证有 年使用期限。
6、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7、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 交付和验收1、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中文说明书、中文使用手册、 ……此处隐藏1674个字……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和服务: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详见上述“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六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和服务,交付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果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之前将货物和服务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和服务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采购人手册、原厂质包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验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性能、日常使用操作、维护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3.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八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款项支付方式:所供货物经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项的90 %,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安装调试验收后的12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在承担上述4-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两种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号码: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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